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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廣匯回應籃協處罰決定:未發現違規,要求立即撤回

發帖時間:2026-06-03 11:46:37

2月18日,新疆現違@新疆廣匯籃球俱樂部 發布《嚴正聲明》:

中國籃球協會紀律與道德委員會于昨日(2023年2月17日)下發關于我俱樂部存在“注冊違規”的廣匯規求處理決定,現聲明如下:

一、籃協立即我俱樂部根據中籃聯(北京)體育有限公司(CBA聯盟)的處罰撤注冊準入相關規則,相繼完成2019-2020賽季、決定2020-2021賽季、新疆現違2021-2022賽季的廣匯規求注冊準入工作,即經CBA聯盟批準我俱樂部完成聯賽注冊手續,籃協立即并合法合規參賽。處罰撤

二、決定我俱樂部未發現違反《中國籃球協會注冊管理辦法》之情形。新疆現違且上述處理決定中沒有釋明本次處罰認定“注冊違規”所依據的廣匯規求具體條文。在中國籃球協會紀律與道德委員會擬做出該處理決定時,籃協立即我俱樂部通過郵箱、處罰撤電話、決定委托律師前往中國籃協辦公地點等方式嘗試進行溝通,并請求釋明依據的具體條文和認定的違規事實,均未得到回復。

三、于上述三個賽季中,中國籃協主席姚明既負責中國籃協的全面工作同時擔任CBA聯盟董事長負責CBA聯盟的全面工作,故CBA聯盟對于我俱樂部注冊準入的批準應視為中國籃協對我俱樂部不存在“注冊違規”之情形的認可。

四、因周琦與我俱樂部聘用合同的爭議,經CBA 聯盟2021年6月24日調解,及2021年8月5日CBA 聯盟紀律與爭議解決委員會出具的調解意見,駁回了周琦的調解請求,我俱樂部合法權益得到了CBA聯盟的保護。

五、新疆廣匯籃球俱樂部有限公司一向堅持正確的政治站位,遵守中國籃協、CBA聯盟的各項規定,努力推動新疆體育事業的發展,未有損害比賽公平、行業環境及球員權益之事實發生。本次處理決定已嚴重侵害我俱樂部合法權益和聲譽,我俱樂部會不惜一切代價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我們要求公平公正對待我俱樂部,并立即撤回本次處理決定。

特此聲明。

新疆廣匯籃球俱樂部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8日

此前,中國籃協網站2月17日發布《中國籃球協會紀律與道德委員會關于對新疆廣匯籃球俱樂部有限公司的處罰通知》:

籃協紀律與道德委員會字〔2023〕1號

新疆廣匯籃球俱樂部有限公司:

基于中國籃球協會仲裁委員會的轉報,就運動員周琦提出新疆廣匯籃球俱樂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疆廣匯”)涉及違規的情況,中國籃球協會紀律與道德委員會立案并成立專項組對相關方開展調查、核實,并經中國籃球協會紀律與道德委員會審議,認定:

新疆廣匯利用所獲準的注冊資格,未經注冊機構批準,將其實際運營、管理等核心業務轉由非注冊主體之關聯公司開展;在組織機構(公司高管、工作人員、實際辦公場所、聯系方式等)、財務管理、業務經營、俱樂部注冊和準入等方面,新疆廣匯與其關聯公司存在人格混同;新疆廣匯提交的準入評估文件(2019-2020、2020-2021和2021-2022賽季)中,混入具名為其關聯公司文件;新疆廣匯未按照注冊、賽事準入等規定要求,聘用教練員、工作人員,亦未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承擔對運動員薪酬支付的義務。

基于上述,新疆廣匯嚴重違反《中國籃球協會注冊管理辦法》,構成注冊違規。

根據《中國籃球協會紀律準則和處罰規定》第七條、第五十九條和第六十九條和《中國籃球協會注冊管理辦法》第一百六十五條等相關規定,對新疆廣匯作出如下處罰:

一、對新疆廣匯予以通報批評;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內,限制注冊新運動員,即在前述期限內,除2022-2023賽季已經完成有效注冊的國內運動員外,不得注冊新增的其他國內運動員(含預注冊運動員),禁止參加或進行國內運動員轉會交流;

二、新疆廣匯在同期內進行整改,以符合《中國籃球協會注冊管理辦法》和相關管理規定的要求。